“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事关百姓生活健康。2015年10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新《食品安全法》以“最严谨标准、最严格监管、最严格处罚和最严肃问责”的要求对食品行业进行监管,作为消费者餐桌食品最主要的源头,农产品质量安全也备受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其实是一个完整的产业链,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是保障广大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的重要环节。”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处长周开联在介绍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时说,通过七重全程责任的落实,建立和完善五个层级的监管机构和队伍,云南省将逐步提升农产品源头(包括产地环境和农业投入品)控制能力、标准化生产能力、风险防控能力、质量安全追溯能力、监督管理能力。新《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推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观念的转变和安全监管机制的完善健全,也为云南高原特色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带来了更大的机遇。
转变观念要体现在实际工作中
“像生产队长一样催收催种、抓产量,多年来一直是很多地方农业部门的主要工作方式,缺乏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周开联表示。近年来,从食品安全到产业升级发展,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越来越重视,但在地方政府部门也还存在着工作思路、具体措施不明确,认识不到位的问题。
是否真正转变观念,树立安全意识,从工作的重心和方式就可以体现出来。周开联举了个例子:在开展一项质量安全创建活动时,某个地方的部门领导担心考核责任重,工作压力大,一度想放弃这样的机会。“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一直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方向,作为地方政府部门领导,不积极主动地抓质量安全的提升,而是担心抓监督管理、抓执法、抓服务增加了负担和压力,这样的心态其实就是观念转变不到位,没有在农业工作中真正树立起质量安全意识。”据了解,去年在全省129个县区中有2个县没有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到县对乡的考核内容中,有21个县没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执法和检测经费纳入到县级财政预算。因此,转变观念就是要激活各级党委政府和农业生产管理部门、农业科研教育推广机构、企业合作社管理部门、监管机构和执法五大全程管理机构以及生产经营者主体共同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首先从地方各级管理部门思想观念的转变着手,以高度的责任感抓好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落实,通过政策机制和责任落实,引导农业生产企业树立绿色理念、安全理念,切实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打造绿色产业链,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责任落实构建农业绿色管理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在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时强调,确保食品安全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之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党政同责,党委政府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要落实地方党委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而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出台后,尤其引人关注的是突出了地方党委政府的责任、各级职能部门的责任及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
在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出台后,云南省也正在制定《关于落实党政同责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旨在通过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各级党委政府、生产管理部门、农业科研教育推广机构、企业合作社管理部门、生产经营者主体、监管机构和执法机构六重全程管理责任和生产经营者全程主体责任,从产地环境到农产品生产、收储运全程,从农药生产经营的管理、购买和使用培训,到提供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生产技术,从企业生产流程的安全管理到落实企业法人为第一责任人,七重全程责任将覆盖整个农产品产业链的全过程。在机制建设方面,全省已经建立起从省、州(市)、县到乡镇一级的监管职能部门和工作站,部分村也设立了协管员,从而提升对产地环境和农业投入品的源头控制能力、标准化生产能力、风险防控能力、质量安全追溯能力、监督管理能力,充分体现了全程治理的理念。
同时,云南省农业部门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为抓手,广泛开展培训,全力推进监管、监测体系建设,精准实施专项整治,完善例行(风险)监测制度,加强农业标准的制定和运用,积极发展“三品一标”,加快质量安全追溯步伐。周开联认为,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本办法是农业标准的制定和运用。结合高原特色农业的特点,云南省应加快标准化工作,积极开展国外标准引进工作,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创建。省农业厅和省质监局对现有3千多个标准和5千多个技术操作规程(包括国家和地方)正在开展梳理,清理不适用的标准并提供新的标准化操作规程和产品质量标准,重新构建绿色农业标准体系。另外,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的推广运用,让农业产业与互联网实现高度融合发展,把农业产业链条每一个环节都互联网化,全面推进“互联网+质量安全监管”。今年年初,云南省农业信息网开通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连接端口后已经有460多家企业上线试点,计划到“十三五”末,可以覆盖全省60—80%的农业企业。
绿色生态农业增收发展的保障
推进七重全程责任的落实,难度最大的是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的落实,这也是最重要的一个责任。
加强农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相对要加大人力和管理成本投入,是否会影响农业企业以及广大农户的经济利益,制约地方经济的发展?对此,周开联认为,在当前资源和环境等条件的约束下,单纯追求单位土地面积的产出,会加大化肥、农药、地膜、除草剂等现代农业投入品使用量,这种追求低附加值的增量发展并不能真正给农业企业和农户带来显著的增益,也不利于地方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同时食品安全毕竟关系到大多数人的切身利益,个体利益和地方利益不能以牺牲大多数人的安全为代价。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的实施,为云南高原特色农业打响绿色品牌,做强绿色产业提供了坚实的保障,也带来了更有利的发展空间。云南农业的出路在生态农业,要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就要通过抓好质量安全工作,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农业科研部门要针对云南特色农产品开发并推广适用的绿色、生态种养殖技术,提倡绿色观念、打造绿色品牌,实施绿色高产创建项目。一方面,特色产品要规模适当集中,向优势区集中,没有规模化,特色产品就难以形成影响力,质量安全管理也很难落实;另一方面,各级地方政府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列入到工作重点中去,在抓监管的同时更要积极为农业企业、合作社及广大农户提供政策引导和技术服务。大理州南涧县发展生态鸡养殖之初,由于在当地销售附加值不高,没有很好的收益,但县委县政府主动带领企业、合作社走出去到上海、昆明等地进行推介,很快就建立起市场影响力,养殖户收益也大大增加,更多的农户也转变了观念、树立了信心。
10月28日,以“食品安全·健康云南”为主题的2016首届云南食品安全高峰论坛开幕;11月5日,以“供给改革、产业融合、绿色共享、创新发展”为主题的第十四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暨第十二届昆明国际农业博览会在昆明启幕,云南高原特色农产品在农交会上倍受青睐。连续举办论坛和展会,充分显示出云南省委、省政府始终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不断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广大民众“舌尖上的安全”,也为云南高原特色农业勾画出广阔的发展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