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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进一步优化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

发布时间:2020-01-06 14:13:20 | 来源:网络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优化措施,近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研究制定了《广西进一步优化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自2020年1月1日起,全区严格执行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产品的ETC车辆,实行免收车辆通行费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 

《方案》明确,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产品的ETC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免收车辆通行费范围;对非ETC车辆及运输不在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其他鲜活农产品的ETC车辆,自2020年1月1日起,一律不予享受免收车辆通行费政策。 

此外,优化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行服务,免费为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安装ETC车载装置;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预约服务制度,为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提供提前预约通行和现场查验服务,规范现场查验;建立鲜活农产品运输信用体系,对一年内混装不符合规定品种(或物品)超过3次或者经查验属于假冒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记入“黑名单”,在一年内不予享受任何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并将有关失信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强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监管,严厉打击假冒鲜活农产品、超限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等违法行为。 

《方案》暂定6个月过渡期(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优惠预约通行相关工作的通知》,过渡期间,未安装ETC车载装置或安装ETC车载装置但未通过互联网预约,也未在入口收费指定车道完成登记的,经出口收费站查验,符合条件的,也可免收车辆通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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